【产品简介】
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向辖区范围内个体经营户发放的,用于其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不含互联网个体工商户金融信贷产品)。
【适用对象】
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办理条件】
1.借款人必须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2.持有工商部门核发并按规定参加年度备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特许行业的应持有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许行业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4.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5.在农合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愿意接受农合机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6.用于抵(质)押的财产产权清晰,能够在相关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
7.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要素】
期限:最长10年。
额度:最高500万元。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