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信贷基础类

应收账款质押信贷业务

作者:    日期:2024-05-21 09:41:37

【产品简介】

借款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押,为其在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

【适用对象】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账款发生次数频繁且数额较大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债权人和付款人均要求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办理条件】

        1.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含)以上;

        2.有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和稳定的上下游供应关系;

        3.与应收账款债务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贸易关系正常稳定,买卖双方无不良记录;

        4.借款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存在《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集团客户信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集团客户关系;

5.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要素】

期限:一般不超过所质押的应收账款的付款到期日。

额度:一般为应收账款评估价值乘以质押率,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60%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