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桂盛信用卡持卡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向您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进一步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我社(行)对现行的《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桂盛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桂盛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桂盛信用卡(单位卡)领用合约》(以下合称“领用合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章程》和《领用合约》进行公告。修订后《章程》和《领用合约》将于2020年2月24日起开始执行,我社(行)此前及此后发行的桂盛信用卡均适用新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现行的章程和领用合约将同时废止。如您对此有异议而决定不继续使用桂盛信用卡的,可向我社(行)提出销户申请,在您归还完所欠款项后,我社(行)将按照规定为您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满未办理销户手续的持卡人,视为同意本次修改并遵守修订后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
我社(行)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您对上述事宜若有疑问,请拨打我社(行)客户服务热线966888(广西区外加拨0771)咨询。
特此公告
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