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贷基础类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作者:    日期:2024-05-22 18:59:21

【产品简介】

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向借款申请人发放的用于住房装修、耐用消费品、旅游、医疗、教育支出及其他个人等指定消费用途的贷款(不含互联网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贷产品)

【适用对象】

农合机构认可的个人借款人。

【办理条件】

1.1.具有广西辖区范围内的常住户或有效居留身份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至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3.有良好的还款意愿,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5.农合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除信用贷款外,能提供农合机构认可的有效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

7.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要素】

期限:最长10年。

额度:最高500万元。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