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民投贷”是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对市县农合机构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非企业经济组织发放的,列入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贷款。
【适用对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且经营状况良好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法人、民营中小微非企业法人组织等。
【办理条件】
1.正常合法经营,具有经营所需证件或许可,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
2.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充足的还款来源;
3.借款人、企业实际控制人、担保人近两年不存在连续3期或累计6期的逾期记录;借款人、实际控制人、担保人不存在被执行情况;
4.借款人生产经营合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淘汰类行业;
5.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7.不存在破产重整、查封冻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
8.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要素】
额度:最高2000万元。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期限:一年期(不含一年期)以上(以贷款借据记载为准),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最长3年,固定资产贷款最长10年。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