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信贷特色类

碳排放权质押贷款

作者:    日期:2026-07-08 10:53:02

【产品简介】

   “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是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碳排放权资产作为质押物的贷款。

【适用对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办理条件】

1.借款人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营利法人、有经营利润且利润可依法支配的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等;

2.借款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3.借款人具备碳排放权配额盈余,且有权处分碳排放配额盈余

4.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要素】

期限:最长1年,且需在借款人持有的碳排放权履约期限(使用期限)内。

额度:最高1000万元。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