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出具的,向受益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当约定事项发生后由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承担约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可分为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
【适用对象】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办理条件】
1.在农合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2.申请人及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与农合机构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并承诺保证项下商务合同执行中的收支结算通过农合机构进行;
4.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管理水平高,具有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
5.保证项下有关商务合同、协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和批准程序,并在当事人的正常合法经营范围之内;
6.能够提供符合农合机构规定要求的保证金及反担保;
非融资性保函的条件农合机构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确保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商品贸易或工程建设等合约关系,双方签订的基础合同或协议真实、合法、有效;
2.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
3.办理100%保证金、存单质押等低风险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可以不受上述第(2)款的限制。
融资性保函业务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合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
2.资产及业绩优良,经营规模较大。企业法人净资产或事业法人年综合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企业法人近三年连续盈利或事业法人连续三年收支结余大于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特定融资方式的企业在资产及经营规模上有具体规定的,执行其相关规定;
3.具有行业发展优势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能给农合机构带来较大的综合效益;
4.办理100%保证金、存单质押等低风险融资性保函业务可以不受上述(1)、(2)款的限制。
【产品要素】
期限:非融资性保函的有效期限应根据主合同的履行期限确定,贸易项下的保函期限不超过1年(含),工程项下的保函期限不超过3年(含)。农合机构不得向客户出具保函期限大于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期限敞口保函。
融资性保函的有效期限应根据主合同(或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年(含)。
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基础合同中申请人应承担的支付义务或赔偿责任,由农合机构根据具体业务种类与客户协商确定。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