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关于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的公示

作者:    日期:2025-05-07 16:00:00

广西农商联合银行

关于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31号)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为保障您的征信合法权益,及时响应您的征信异议申请,现全区9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市县农合机构征信异议受理答复渠道和业务流程进行公示。

一、受理范围

如您认为您的信用报告中,征信信息(如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借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通过以下渠道向业务管理机构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二、受理渠道

您可业务管理机构营业网点或受理部门提出征信异议,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文末附件。如受理渠道或联系信息发生变更,请以各机构官方答复或最新公示结果为准。

三、申请材料

(一)个人信贷业务

1. 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 填写《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3. 支持征信异议申请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借据、合同文件、司法文书等。

4. 客户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在提交1-3项申请材料时额外提供客户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对公信贷业务

1.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事业单位有效证件原件供查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备查。

2. 填写《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征信异议申请表》。

3. 支持征信异议申请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借据、合同文件、司法文书等。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在提交1-3项申请材料时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签署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四、处理流程

自异议申请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业务管理机构对征信异议申请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您。如征信信息确有错误、遗漏,业务管理机构将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更正。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业务发生机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示。

 

附件: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征信异议受理渠道汇总表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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