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收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关于“商业银行设立新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项目,应当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公示”的规定,现将跨境收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3月11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致电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联系电话:0771-2350353,0771-2280220。
附件: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跨境收款服务费收费标准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