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智慧监督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交流公告

作者:    日期:2023-11-01 11:54: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我社”)拟开展智慧监督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的公开交流,诚邀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交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我社拟建设智慧监督管理平台(一期),实现党廉、巡察、信访、集采监督等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监督质效;通过多维度数据采集,破解监督信息孤岛、部门壁垒、数据睡眠难题,逐步构建多位一体、协同高效的“大监督”格局;建立县级机构政治生态分析模型和画像,推动实现信息共享、制度落实、互联互通,稳步提升监督工作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助推标准化、规范化。

二、交流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要介绍;

(二)智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初步构想介绍;

(三)有关实施案例的分享介绍。

三、公告起止时间

2023年111-2023年117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名称、组织机构、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近5年内具有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联社(省级农商行)、城商行(资产规模在3000亿元以上)、省/区直(中直)企事业、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地市级以上纪委监察机关等至少1个“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数字监督、党风廉政、业务专题监测(含客户投诉监测、服务质量监督)、国资国企监管系统/平台建设”等类似实施案例。

(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非正常经营状态。公告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它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名。

(五)本次交流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 报名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等内容;

(三)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四)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业务流程、系统/平台功能、案例介绍、市场规模等内容;

(五)案例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含封面、与合作方签章页面)或中标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等);

(六)公司方自愿提供的证明公司实力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于2023年11717:00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

联系人:黄吕安

联系电话:0771-2380832/18172370309

邮箱:gxnxxyd@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流不涉及商务内容,供应商需严格遵守相关保密义务。我社没有义务保证所有参与交流的供应商进入后续环节。

(二)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资料、案例真实无误,且保证在整个项目的交流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具体交流的时间和方式以我社电话通知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3年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