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广西区联社)召开第二届社员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区联社改制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应以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广西农商联合银行)的有关提案并形成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决定在广西区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广西农商联合银行。
二、广西区联社原有债权债务由新组建的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承接。
三、成立广西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其专职专责推进改制组建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净资产及净资产分配工作,组织辖内各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配合实施筹建工作方案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改制组建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广西区联社原股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稳妥处置。
五、广西区联社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期间(即2022年12月31日至开业日)的经营成果,由改制组建后的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和承担。
广西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和开业等事项尚待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告期60天,自2023年2月18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止。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商业联合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