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深化改革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日期:2022-12-19 16:29: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深化改革法律服务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深化改革法律服务项目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应当注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设有分所。

(三)最近三年,供应商不存在因违规执业被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处罚情形;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没有因为工作质量不佳、拖延期限、串标、抬标、非法转包、分包等原因进入行业黑名单;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四)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五)供应商应当保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0日9:00(北京时间)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止,每日9:00-11:30及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权人身份证明),经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现场获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8号广西金融广场一楼。联系电话:0771-2350008、13907708800,联系人:曾女士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

本项目正式谈判时间为2023139:00。供应商须按照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5份(具体要求参见供应商须知及相关附件),于2022123017:30前,由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直接送达采购人。未按要求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放弃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8号广西金融广场一楼会议室。供应商应当委派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进行现场谈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按照以下联系方式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姓名:曾女士 

电话:0771-2350008

邮箱:qlsfgb@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8号广西金融广场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