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利用自筹资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宣传资料印刷服务、有关展品设计及制作进行邀标采购信息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说明:
本次招标印刷、展品制作项目共有7项,具体如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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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传画册设计、印刷、创意 |
210mm*285mm,48个页码,封面250g铜版纸,内页157g铜版纸,过亚膜,钉装。 |
10000 |
册 |
印刷、资料分装(含南宁市内运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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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片、微电影 |
宣传片:5-10分钟,高清片。 微电影:3-5分钟,高清片。 |
2或若干个 |
个 |
宣传片、微电影各1个,提供简要剧本,并分别进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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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银行产品系列宣传片 |
商户联盟、桂盛借记卡发卡量突破2000万张、社会保障卡、免费六重礼、安全用卡视频宣传、微信银行、电子银行产品广告、电子银行产品微电影。 |
8 |
个 |
投标人须提供8个产品的简要剧本,并分别进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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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盟博览会金融产品画册 |
业务宣传手册 |
190mm*265mm,111p铜版纸,封面250g,过亚膜,内页128g,锁线胶装 |
10000 |
册 |
印刷、资料分装(折页装进封套,南宁市内运输) |
业务宣传折页 |
95mm*210mm ,157g铜版四色正反两面印刷 |
153000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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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页封套 |
100mm*210mm ,250g铜版纸成品,过亚膜 |
60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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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盟博览会展台设计 |
展台面积10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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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待展位确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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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贴画创意、存款超5000亿元创意 |
每幅作品的规格为4开,高78cm,宽54cm。同时提交电子稿件,使用光盘存储,文件精度不低于300dpi,文件格式为jpeg。 |
2 |
张 |
招贴画创意、存款超5000亿元创意各1张。设计初稿与竞标材料一起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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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宣传袋子 |
80g无纺布手提袋, 规格:30*40*8cm。 |
10000 |
个 |
设计、制作(设计初稿与竞标材料一起提交) |
上述采购清单中一个编号为一个整体单位,共7个整体单位,本次采购、报价、评审授予均按照7个整体单位分别来进行,投标人必须就一个整体单位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最迟不晚于2015年9月6日交付货物和服务。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印刷厂家或广告设计类公司。
(三)印刷厂家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必须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如果投标人为广告类公司,本身无印刷能力需要转包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指定一家印刷厂家(印刷厂家资格必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印刷厂家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广告类公司将本项目下印刷业务转包给印刷厂家后,印刷厂家不得再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证明)。
(四)印刷厂家具有良好的信誉,从事印刷品行业三年以上,至少提供为3家(含)以上单位印刷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及合同复印件)。
(五)投标展台设计的公司须具有三年以上展台设计制作经验,至少提供3次(含)以上大型展台设计制作的证明。
(六)投标电子银行产品、宣传片的公司,必须具备视频制作、摄像等方面的资质,要求公司成立一年以上,自有员工不低于5人,在广西区内配备有专业(专门)的摄影场地、高清拍摄设备和影视制作团队,至少提供2个(含)以上影视作品的证明。
(七)领取了采购文件等资料。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图片、文字、剧本以及影视作品等所有材料均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取得合法的授权许可。
四、公告时间、领取采购文件和提交资格申请、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
(二)领取采购文件及提交资格申请、证明材料时间:
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3:30至5:30。
对于各潜在投标人的申请,采购人将从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邀请不少于三家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统一接收时间:2015年7月6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5:30。(超过该时间投递的文件恕不接收)。
(一)宣传画册、宣传片、微电影、招贴画创意、存款超5000亿元创意、宣传袋子。
联系人:黄文婷;电话:0771-2350810;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20号810办公室。
(二)电子银行产品系列宣传片。
联系人:王治建;电话:0771-2380001;传真:0771-5350330;南宁市桂春路8号二楼电子银行部207室。
(三)东盟博览会金融产品画册、东盟博览会展台(业务宣传画册、宣传折页、折页封套有关文件)。
联系人:陈银;电话:0771-5560922;传真:0771-5560923。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20号609办公室。
六、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20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农信社门户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