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特别是革命老区百色市田东县的农民看来,从2011年8月9日那一天起,“我们有自己的银行了”。
2011年8月9日,田东县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广西第一批农商行。
尽管把农村商业银行说成是农民的银行在概念上不尽贴切,但是,如同这家银行名号上所冠的“农村”二字,注定它在诞生之日起就与“三农”结下不解之缘。
毫无疑问,田东县农村商业银行是从农村信用社脱胎换骨而来。而且,它们都秉承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传统,继续坚持为辖内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基本宗旨,如田东县农村商业银行所提出的那句口号——“办农民自己的银行”。
当然,这家农商行更是地道的商业银行,是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框架、通过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后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的现代银行。
从信用社到商业银行,转变的不仅仅是名字。这家农商行首先从理顺内部机制开始,着手建立“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形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董事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行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营管理、监事会有效开展监督的公司治理模式,初步搭建起了现代商业银行基本框架。
这是广西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史性一笔。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不单只是广西各地又多出几家商业银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们的出现,对农村金融机构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象征性意义,也昭示着农村金融改革在广西已进入一个突破性阶段。
从信用社到商业银行
9月28日,这一天正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广西区联社)成立十周年之日。
2005年9月28日,自治区联社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广西农村金融改革站到了新的起点上,全区农信社改革试点也开启了新阶段。
在历史包袱的沉重压力下,广西区联社党委走出的每一步都殊为不易。
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对农村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农村信用社合作体制、经营模式、管理水平、服务功能乃至人员素质等等提出挑战。
如何适应形势,已成为当地农村信用社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其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农村信用社的旧有模式与功能不但束缚了自身的发展,也影响到对“三农”的有力支持。此时,不涉及体制的局部改革已经不能扭转农信社面临的窘境。
广西区联社成立以后,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全区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在2006年以武鸣为统一法人试点联社申请筹建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开县、乡统一法人改制工作。截至2007年7月,全区89家县(市、区)联社中,除鹿寨、荔浦和崇左3家农村合作银行试点机构外,完成了第一批69家统一法人社改制重组。2008年底,经过综合治理后,完成第二批扩大试点17家统一法人社改制重组工作,至此,全区农合机构圆满完成统一法人社改制重组工作。
通过统一法人改革,县乡两级法人社改制重组为产权关系相对明晰、法人治理相对完善的统一法人联社,法人机构由改革前的1271家减少至90家,实行县级法人管理机制,统一核算管理,统一运筹资金,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中间环节,降低了经营管理成本,扩大了业务经营范围,提高了农合机构的抵抗风险能力和有效运作效率。
从2005年开始的广西农村信用社改革,为农村银行的诞生做好了充分准备,农村商业银行设立的时机已经成熟。20011年以来,经股份制改造试点田东等18家农村商业银行相继成立。
关于农村商业银行从孕育到诞生所走过的历程,如今这些参与者也已经不再过多地沉湎于那段耐人寻味的时光,人们更注重的是银行转制后的结果。
在18家农村商业银行创立过程中,不仅通过清产核资、增资扩股,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建立了较合理的股权结构和组织机构,更重要的是通过改制,在经营理念、用人机制、业务范围、服务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相应的转变。
体制再造使农信社“脱胎换骨”
10年时间,广西农信社已经发生了巨变。
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8月末,资产总额7454亿元,贷款余额3468亿元,存款余额5353亿元,分别是2005年末的8.72倍、8.92倍、10.06倍。
2008年至2010年,县级农村银行改制组建工作连续3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选为“亮点”工作; 2009年,中国银监会在重点省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工作座谈会上总结推广了广西农村信用社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2010年,中国银监会专门致函自治区人民政府充分肯定了自治区联社全面规范履职、夯实管理基础工作。
10年变化,正是源于广西区联社领导班子大胆解放思想,坚决落实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战略定位;坚持商业化的发展方向;坚持效益优先、风险可控的经营理念;坚持改革、管理、发展并重原则,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四个坚持”工作思路的结果。
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发展活力
广西区联社抓住国家扶持和地方给予优惠的政策优势,通过加快改革和促进发展,一举消化了沉积多年的历史包袱,增强了资本实力与防化风险的能力,实现了轻装上阵。同时,乘着广西建设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东盟自贸区的政策东风,不断推动广西农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突破。
目前,全区9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已有16家农村合作银行、18家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农村银行组建家数占比37.36%,逐步拓宽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渠道。全区行社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改革发展,打造多元化、本土化、涉农化的股权结构,年均引入民间资本20亿元以上,确保资本和资产匹配增长,民营企业股本占全部企业法人股本的90.42%,极大改善了广西农村金融供给状况,丰富了农村金融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结构多样化。
以股份制为主导方向,全面开展溢价增资扩股,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实现100%投资股,股本金总额是改革前的4.5倍,企业法人股比例较改革前提高7倍,溢价资本增值幅度达到42%,确保了资本的保值增值和股东投资的保值升值,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股本结构日趋优化合理,股东持股信心日渐增强,民间资本参与支农活动日益丰富。
做广西人自己的银行
“广西人自己的银行”——这沉甸甸的“金字招牌”背后,是“金融血脉”的顺畅涌动,更是顺势而为,对社会责任的主动担当。
在改革初期,人们最担心的是农信社能否继续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事实是,在这将近10年的时间里,农贷业务非但没有萎缩,而且在增强。广西区联社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各项贷款超过一万亿元,达到10856亿元,其中累计发放涉农贷款8041亿元。2015年6月末,涉农贷款余额2762.53亿元,占各项贷款的82.0%,占广西银行同业的47.6%;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69.0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43.6%,占广西银行同业的48.1%。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双双接近全区银行同业“半壁江山”,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目标,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主力军。
全区农合机构因农而生,伴农而长,把服务“三农”作为立社之本、强社之基、发展之源,通过调整贷款额度、期限,放宽条件、简化手续等措施,努力提高贷款满足率和覆盖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从原来的最高3万元提高到最高5万元,部分县域提高到15万元。区联社成立以来累计有693.25万户农户在农合机构获得贷款,占全区农户总数的66.21%。截至2015年6月末,在农合机构有贷款余额的农户数达169万户,农户贷款余额1002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30%,农户贷款余额占全区银行业的67%。
积极拓展延伸服务渠道,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着力抓好营业网点、便民服务点(自助)、电子银行渠道“三位一体”的服务渠道建设,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无盲区、全天候”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2010年一举填补了全区37个金融服务空白点,实现了营业网点全覆盖,重点向行政村(社区、街道)延伸基础金融服务,县域以下网点占比86.8%,网点总数占全区银行同业的40%。便民服务点达到了14795个,打通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使农民足不出村存取款,田间地头能转账。大幅减费让利,在全区实现北部湾经济区四市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推出“桂盛卡全球ATM取款免费”等17项惠民措施,每年让利社会1.62亿元。下调小额农贷的利率,每年为农户节约利息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