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本部)喜获自治区文明委颁发“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对区联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又一肯定。
近年来,区联社党委高度重视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加快业务发展和企业精神文明创建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和增强企业软实力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在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夯实和谐信合建设和增强企业凝聚力上出新招、创新意,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建设和“感恩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深化“知恩、感恩、报恩,爱党、爱国、爱民”的主题教育,开设“道德讲堂”,宣讲传统道德文化,提高员工道德修养,展现了广西农合机构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鹿寨农村合作银行、恭城农村商业银行也获得此殊荣。此外,岑溪农村合作银行荣获了自治区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近年来,区联社党委高度重视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加快业务发展和企业精神文明创建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和增强企业软实力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在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夯实和谐信合建设和增强企业凝聚力上出新招、创新意,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建设和“感恩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深化“知恩、感恩、报恩,爱党、爱国、爱民”的主题教育,开设“道德讲堂”,宣讲传统道德文化,提高员工道德修养,展现了广西农合机构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鹿寨农村合作银行、恭城农村商业银行也获得此殊荣。此外,岑溪农村合作银行荣获了自治区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