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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现金、转账)
作者: 日期:2011-07-27 17:27:52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出票人的票据,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支票金额的起点无限制。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银行(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予付款。支票以其方便安全的特性,是目前使用最为普遍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适用对象:个人客户及公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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