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代收代付业务是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为委托单位或个人办理代收(代扣)、代付(代发)的业务。
适用对象:各类需向用户按时收取有关费用或按时给付有关款项的单位。
开办条件:在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单一或集团企业客户均可使用。
主要业务功能
1.依据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委托单位及缴款单位(个人)与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委托单位提供清单进行扣款;
2.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委托单位及缴款单位(个人)与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委托单位提供清单进行扣款;
3. 委托单位与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缴款单位(个人)提供的缴款凭证进行收款;
4.委托单位与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委托单位提供清单将各项财政补贴款、民政补助款、工资、农产品收购款、保险费等款项发放到收款人账户。
业务特点
1.支持广西区内的代收代付业务;
2.支持批量及单笔收付款;
3.支持实时、定时收付款;
4.支持全额、部分收付款;
5.支持对清单户名校验。
具体业务
1.社会保障类:
代收职工养老保险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费等;
2.行政事业类:
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财税库行,发放农民种粮综合补贴、水库移民补偿和后期扶持资金、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征地资金及代发低保、救济款、救灾款等;
3.非税收入类:
代收交通违法罚款、各种行政罚款、学费、公共事业等;
4.税务类:
代理税务部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等;
5.通讯类:代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费等;
6.物业管理类:代收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7.代发工资类:代发工资、资金等;
8.代理企业类:代理企业兑付农副产品如甘蔗、烟叶、盐业、木薯、蚕茧等收购资金,代收企业销售卷烟款、石油款等;
9.代理同业类:代理金融同业寄库及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调缴,委托收贷、项目托管等;
10.代理保险类:代理保险公司扣收保险费,支付保险红利及保险赔付资金。
服务渠道
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遍布广西全区各市、县、乡村的2247个营业网点,网上银行(部分),自助终端(部分)。
服务方式
柜面缴纳现金或转账支付,自助终端支付、系统批量自动转账或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