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劳模贷”是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专门为广西区内获得以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的劳动模范称号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或住房装修、耐用消费品、旅游、医疗、教育支出及其他个人消费等指定消费用途等资金需求的贷款。
【适用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并且获得广西区内获得以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的劳动模范称号的自然人。
【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至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周岁。
2.借款人工作单位在经办市县农合机构行政区域范围内,或在经办市县农合机构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和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3.获得相关劳动模范证书;
4.借款人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5.具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良好还款意愿;
6.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不良嗜好;
7.在农合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愿意接受农合机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8.借款人及其配偶无刑事犯罪记录(过失犯罪除外),无任何债务纠纷或担保贷款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等记录。
【产品要素】
期限:最长5年。
额度:最高500万元。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