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贷特色类

边民贷

作者:    日期:2024-05-22 19:06:19

【产品简介】

持有当地商务部门发放的边贸互市证的边民向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申请借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于边民的信誉,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向边民发放的贷款。边民贷款可根据借款人的信贷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边民采用个人限额循环贷款方式,在限额内随用随贷、循环用信。

【适用对象】

居住在申请贷款的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范围内且持有当地商务部门颁发的边贸互市证的边民。

【办理条件】

 1.借款人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边境乡镇内(含城关镇)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有效的身份证明;

 3.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

 4.从事边境互市贸易、交易,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或其他符合国家政策生产经营活动;

 5.具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借款本息的意愿及能力;

 6.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信用状况良好,遵纪守法,无黄、赌、毒等其他违法行为;

 7.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要素】

期限:最长3年。

额度:最高30万元。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