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信用方式的贷款。产品具有核定总额、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等特点。
【适用对象】
户籍在经办农合机构所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或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并在该乡镇或城关镇所辖行政管理村有固定住所且长期(一年以上)居住的住户,还包括符合以上条件的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办理条件】
1.户籍在经办农合机构所在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并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且长期(一年以上)居住;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有效的身份证明;
3.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至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周岁;
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具有本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或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5.具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借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信用状况良好,遵纪守法,无“黄、赌、毒”等不良行为或不良嗜好;
7.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要素】
期限:授信有效最长3年。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借款人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灵活确定贷款期限。
额度:最高30万元。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