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贷基础类

个人一手商用车和工程车辆贷款

作者:    日期:2024-05-22 19:02:39

【产品简介】

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首次入户的营运汽车贷款。

【适用对象】

有购入营运汽车需求的个人。

【办理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至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周岁;

2.有经办市县农合机构所在地常住人口户籍证明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固定住所;

3.在本地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具备足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及良好还款意愿;

4.购车行为真实,以自有资金支付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

5.在农合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愿意接受经办市县农合机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6.以所购车辆抵押的,车辆须在经办市县农合机构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入户上牌,不得异地办理;

7.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持有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营运从业资格证

8.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要素】

期限:最长5年。

额度:最高500万元。

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