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是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为满足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发放的贷款。
【贷款对象】
农户和主要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的其他自然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借款人应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控制主要资产和生产经营行为的自然人成员。
【申请基本条件】
1.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从事农机服务、运输业服务、农作物经纪购销以及农产品初加工的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
2.上年度实现盈利,经济作物种植以及养殖业应持有订单、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供货关系或产品市场前景良好;
3.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级(含,农户为“一般”级)及以上;
4.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近两年年均产值不低于20万元;
5.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用途】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购置农机具、从事农田水利、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与农业相关生产经营用途。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8年。
【贷款利率】
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最终利率由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办理渠道】
详情请咨询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