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适用对象】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办理条件】
1.持票人所持票据必须真实有效;
2.必须在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3.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并能提供相应的交易证明材料;
4.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合法有效且未到期,未注明“不得转让”、“转让”、“质押”、“委托收款”等字样;
5.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6.资产流动性好,债务结构合理,有稳定、充足的经营现金流量;
7.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要素】
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贴现利率:以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百分点的方式确定。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